巴卡西半島爭端
巴卡西半島位于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陸地邊界的最南端,面積665平方千米,石油和天然氣資源豐富。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在巴卡西半島主權歸屬問題上的爭執(zhí)不斷升級。巴卡西半島爭端既受殖民主義遺留的影響,又與巴卡西半島獨特的地緣戰(zhàn)略意義和經(jīng)濟重要性密切相關。
20世紀60年代,尼日利亞歷屆政府領導人在與喀麥隆的談判中曾多次承認巴卡西半島在喀麥隆境內。尼日利亞總統(tǒng)Y.戈翁和喀麥隆總統(tǒng)A.阿希喬在1975年簽署的《馬魯阿宣言》中也確認巴卡西半島屬于喀麥隆。但尼日利亞和喀麥隆之間數(shù)十年的外交談判始終未能正式解決巴卡西半島爭端。1965~1994年,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召開過邊界聯(lián)合委員會會議、聯(lián)合技術委員會會議、永久咨詢委員會會議以及邊界事務專家聯(lián)合會議,都未能就巴卡西半島的歸屬達成協(xié)議。1991年8月29日,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外長發(fā)表聯(lián)合公報,強調要共同致力于兩國間的和平、團結和進步,加強兩國間的關系和合作,由兩國邊界委員會的專家舉行會議,審查邊界問題的各個方面,為邊界問題的和平解決提出適當建議。1994年1月,兩國領導人進行互訪,就邊界問題進行深入交流。雙方同意利用現(xiàn)有的雙邊框架機制鞏固已有的睦鄰友好關系,并采取措施解決兩國間所有突出的有爭議問題;喀麥隆還建議成立一個聯(lián)合事實調查委員會來全盤處理包括巴卡西半島在內的邊界問題。雙方?jīng)Q定于1994年2月8日或9日在卡拉巴爾或喀麥隆的布埃亞舉行會議,以決定委員會的成立形式及其工作計劃。
1994年3月29日,喀麥隆就有關巴卡西半島的主權問題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國際法院確認巴卡西半島的主權歸屬,并對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間部分有爭議的海洋邊界予以確認,以避免日后的爭議。由于此前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都宣布接受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法院受理了這一案件。在對雙方提交的大量條約、協(xié)定、換文、地圖以及各種檔案等歷史文件進行詳細的審查后,國際法院于2002年10月10日作出裁決,以13票對3票的多數(shù)票裁定巴卡西半島的主權由1913年3月11日《英德協(xié)定》確定;巴卡西半島的主權屬于喀麥隆。法院要求尼日利亞迅速無條件地撤走其在巴卡西半島的行政、警察和軍事力量。國際法院的判決反映了它對非洲邊界不可變更原則的支持。但尼日利亞政府最初對法院的判決提出了異議,認為它沒有考慮到巴卡西地區(qū)的尼日利亞居民的“基本情況”,將尼日利亞人“先祖的家園”劃到喀麥隆的領土上。
聯(lián)合國秘書長K.安南在判決當天呼吁兩國尊重并執(zhí)行國際法院就巴卡西半島歸屬問題所作出的裁決。11月15日,安南又邀請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總統(tǒng)在日內瓦舉行會晤,協(xié)調雙方立場。其間,喀麥隆總統(tǒng)P.比亞和尼日利亞總統(tǒng)O.奧巴桑喬請秘書長設立一個由秘書長西非問題特別代表烏爾德·阿卜杜拉主持的喀麥隆和尼日利亞混合委員會(后續(xù)行動委員會),考慮對國際法院裁決采取后續(xù)行動,推進和平進程。該委員會的具體使命是討論與研究國際法院關于巴卡西半島爭端裁決所產生的影響以及保護兩國僑民的問題,負責兩國陸地邊境的劃界,并就增強兩國互信的措施提出具體建議,包括兩國官員互訪、邊境合作、兩國部隊撤出陸地邊境爭議地區(qū)、巴卡西半島非軍事化等問題。在此后的幾年中,安南與奧巴桑喬、比亞多次就尼日利亞和喀麥隆邊界問題舉行高峰會談。2006年6月12日,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總統(tǒng)在安南的主持和斡旋下進行會談,締結了《格林特里協(xié)定》(又稱《綠樹協(xié)定》)。在協(xié)定中,兩國重申和平執(zhí)行國際法院判決的意愿,尼日利亞承認喀麥隆對巴卡西半島的主權,并同意在協(xié)定簽署后的60天內從巴卡西半島撤走所有的武裝部隊;在尼日利亞移交權力后,喀麥隆保證居住在巴卡西半島的尼日利亞人享有《國際人權法》和其他相關國際法條款規(guī)定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陡窳痔乩飬f(xié)定》的簽署表明尼日利亞和喀麥隆兩國為徹底解決巴卡西半島制定了時間表和具體的實施步驟,也表明爭端以和平方式得到解決。2008年8月14日,尼日利亞將巴卡西半島移交喀麥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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